皮膚疾病診療指南

塗抹藥膏後好轉但症狀再次出現時,應該記錄什麼?

與其僅記錄症狀再次出現的事實,建議詳細記錄哪個部位在幾天後再次感到瘙癢、所使用的藥膏名稱及塗抹次數, 膿液以及是否出現疼痛、發熱等新變化。在自行突然停止或更換處方藥膏之前,應先與處方醫療人員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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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醫師 崔延承 審核 · 最後更新 2026-08-25
01

塗抹藥膏後,哪些部分好轉了,哪些部分仍然存在?

紅腫減輕了,但 瘙癢請分開記錄是否仍有瘙癢,或滲出液停止了但每晚仍會抓撓。按部位分開記錄,在就診時能更準確地說明塗藥後改變之處以及仍然不適的地方。

  • 各部位的紅腫、瘙癢、角質滲出液
  • 半夜醒來的次數
  • 新皮膚變化出現的間隔時間
02

請告知所使用藥膏的名稱及塗抹日期

類固醇與其推測是否為類固醇,請準備好處方箋、藥袋或藥品容器的照片。請同時記錄塗抹部位、每日次數、使用日期以及停止使用藥膏的日期。

03

若出現疼痛、膿液或發燒,請先就診

皮膚再次發紅與快速擴散的疼痛、黃色結痂、膿液、發燒並非同一種情況。若眼睛周圍嚴重腫脹或懷疑感染,應先在皮膚科等醫療機構就診。

04

首先確認至今接受的治療以及好轉的部分

我們並不認為之前的治療沒有意義。在觀察好轉的部分、仍然存在的不適以及對日常生活造成多大影響後,將決定是繼續目前的治療、採取協同治療,還是需要進行其他檢查。

診療前再次確認

請記錄從開始塗抹藥膏到症狀再次加重的日期

僅僅知道使用了藥膏,很難決定接下來的治療方案。請告訴我們使用了哪種藥物、塗抹在哪些部位、使用量多少,以及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變化。

請透過包裝或處方箋確認是哪種藥膏

如果有藥劑容器或處方箋的照片,可以幫助我們區分類固醇藥膏的強度以及其他外用藥。如果您使用了以前領取的藥膏或家人的藥膏,也請告知相關內容。

請準備好藥袋、藥劑容器正反面以及處方箋的照片。

請連續記錄塗抹藥膏的日期以及症狀再次加重的日期

請記錄在紅腫、瘙癢、滲液之中,哪項症狀先減輕,以及在停止使用藥膏後幾天再次發作。同時觀察是出現在同一位置,還是擴散到了其他地方。

請將開始使用日、最後使用日、再次加重日寫在同一行。

是否出現了疼痛、發熱感或黃色結痂?

如果新出現了疼痛、發熱感、黃色結痂或膿液,可能與單純的症狀加重有所不同。如果症狀迅速擴散或眼睛周圍嚴重腫脹,必須先前往醫療機構確認。

請同時記錄新出現的症狀以及擴散的速度。

就診前建議準備的事項

  • 所使用的藥膏或口服藥名稱
  • 塗抹部位與每日使用次數
  • 好轉的症狀與殘留的症狀
  • 症狀最嚴重時與消退時的照片
您可以先確認簡單定義,再閱讀詳細說明

本指南中需了解的皮膚術語

以韓醫中藥治療為中心的情況

我們將根據您至今接受的治療以及症狀加重的時機,來制定韓醫中藥治療目標

如果您在接受了必要的檢查和治療後,皮膚症狀仍然反覆出現,甚至影響到睡眠或日常生活,我們可以在確認目前的皮膚變化和過往的治療反應後,以韓醫中藥治療為中心制定計劃。

就診前

詢問出現在何處以及何時再次加重

我們將觀察皮膚出現的形態與部位、加重的時機、對所用藥物的反應,以及睡眠、消化、疲勞等同步變化的身體狀態。

治療中

確認除了瘙癢外,睡眠與日常生活是否有所改善

除了照片中可見的變化外,我們還會確認發癢與疼痛感、夜間醒來的次數、新皮膚病變出現的間隔以及日常生活的恢復情況。

治療順序

篩選優先解決的問題,制定韓醫中藥治療目標

若存在感染或病情急劇惡化等需優先處理的原因,將優先進行相應治療。隨後,韓醫中藥治療將綜合考量目前的不適、反覆發作的模式,以及睡眠、消化、疲勞情況,設定恢復的核心目標,並調整與必要皮膚科治療的順序。

在透過生活管理減少惡化條件的同時,韓醫中藥治療將針對病灶樣貌、睡眠、消化、疲勞進行辨證,確定優先處理的目標。必要的皮膚治療將根據恢復進度同步進行。

諮詢治療

常見問題

就診前常見問題

必須停止使用藥膏才能接受韓醫中藥治療嗎?

並非如此。請勿擅自停止使用處方藥,請在就診時告知目前使用的藥物及其反應。是否併用治療以及變更治療的時間點,應與負責各自治療的醫療人員商議。

照片什麼時候拍比較好?

除了最嚴重的時候,如果在相同的距離和光線下拍攝消退的過程,將有助於比較病程的進展。

症狀再次發作是否意味著藥膏沒有效果?

不能如此斷定。我們需要綜合分析使用時減輕的症狀、停止使用後再次加重的時間點,以及診斷結果和使用方法。

以前領取的藥膏可以再次塗在同一部位嗎?

即使看起來相似,也可能是不同的皮膚疾病或合併感染。請勿在未確認藥品名稱和處方目的的情況下重複使用,請先諮詢處方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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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的症狀相近的疾病與指南

疾病指南異位性皮膚炎異位性皮膚炎不能僅憑單項血液檢查或過敏檢查來確診。皮膚科醫生主要通過觀察乾燥、瘙癢、皮疹的形態與分佈,詢問發病時間、好轉與惡化的過程、是否影響睡眠、之前的治療反應,以及是否接觸過肥皂、洗滌劑、香氛產品、煙霧等刺激物來診斷。同時也會確認本人及家屬是否有異位性皮膚炎、哮喘、花粉熱等病史。許多情況下僅憑皮膚檢查和病史即可確診,而當需要排除其他皮疹原因時,才會選擇血液檢查或皮膚組織檢查。診斷時會綜合分析症狀、分佈和過程,而非僅依賴單一檢查結果。疾病指南慢性濕疹慢性濕疹的特徵為皮膚乾燥粗糙、反覆出現紅腫與瘙癢、脫屑與龜裂,以及因長期搔抓而導致皮膚變得厚實且堅硬。根據膚色的不同,紅腫可能較不明顯,或呈現褐色、灰色、紫色等深色;手部或皮膚摺疊處在接觸水分與摩擦後,可能會龜裂並導致疼痛或出血。若病情惡化,可能會出現透明滲液和結痂;若出現黃色結痂、膿液、發熱感、疼痛迅速增加或發燒,則需確認是否發生感染。夜間瘙癢導致的睡眠不足,以及在使用手部、洗手、穿衣時的不便,也是重要的症狀負擔。疾病指南酒渣鼻酒糟鼻(玫瑰痤瘡)可能始於以鼻子、臉頰、額頭、下巴為中心,臉部反覆發紅,或顏色比膚色更深(如紫色、褐色),且顏色長時間不退。可能伴隨灼熱感、刺痛感、敏感,以及肉眼可見的細小血管,或像痤瘡一樣的丘疹、膿疱、水腫。部分患者的鼻子、額頭、下巴皮膚會增厚。眼睛乾燥、異物感、充血、眼瞼腫脹可能比皮膚症狀更早出現;若出現嚴重的眼睛疼痛、畏光、視力變化,需迅速接受眼科評估。疾病指南接觸性皮膚炎接觸性皮膚炎是指物質接觸部位出現紅腫、瘙癢、刺痛,或產生水腫、水疱、滲液、龜裂的皮膚炎。像清潔劑、消毒劑這類直接損害皮膚的「刺激性」皮膚炎,通常在接觸後立即感到刺痛;而對金屬、香料、化妝品等的「過敏性」皮膚炎,則可能在數小時至數天後出現瘙癢。尋找並避開致病物質是治療的起點。診療指南皮膚科治療後皮膚症狀反覆出現時,韓醫治療會觀察什麼?請將皮膚科治療後改善的部分與仍然存在的部分分開記錄。若發紅、滲出液、風團減少或感染得到控制,請記錄是在接受何種治療後好轉的;若仍有乾燥、龜裂、同一部位瘙癢或夜間醒來,則可具體設定韓醫治療的目標。若出現新的疼痛、膿液或快速擴散,請勿視為恢復過程,應優先就診,且請勿擅自更改處方。鑑別診斷指南臉部塗抹藥膏後變得更紅時,需區分玫瑰痤瘡(酒糟)、口周皮膚炎、皮膚癬或接觸性刺激塗抹藥膏時症狀緩解,但停止使用藥膏後臉部變得更紅且有灼熱感,可能是原疾病復發、類固醇誘發的玫瑰痤瘡、口周皮膚炎,或形狀變得模糊的皮膚癬等多種可能性。
依據與更新資訊

參考以下資料以區分相似的皮膚疾病及確定延續既有治療的標準。我們將結合皮膚狀況、睡眠及全身狀態,來決定韓醫中藥與針灸治療的方向。

  1. 美國皮膚科學會局部類固醇指南我已確認局部類固醇的作用以及遵循醫療人員指示的使用原則。
  2. 美國皮膚科學會 (AAD) 異位性皮膚炎診斷與治療我已確認皮膚保濕、誘發因素、外用藥物以及感染治療的作用。
本頁面的摘要與審核資訊

審核醫療團隊

韓醫師 崔延承代表院長 · 韓醫學圖譜編輯者 · BRC 研究員

頁面摘要

與其僅記錄「再次復發」這一事實,請詳細記錄哪個部位在幾天後再次感到瘙癢、所使用的藥膏名稱與次數,以及是否出現滲液、疼痛、發熱等新變化。在自行突然停止或更換處方藥膏之前,請務必先與開藥的醫療人員商議。

本頁面涵蓋內容

說明內容
與其僅記錄「症狀復發」,請詳細記錄哪個部位在幾天後再次感到瘙癢、使用的藥膏名稱與次數,以及是否出現滲液、疼痛、發熱感等新變化。在自行突然停用或更換處方藥膏之前,請先與處方醫療人員商議。請問要先確認什麼?
涵蓋之情況
與其僅記錄「症狀復發」,請詳細記錄哪個部位在幾天後再次感到瘙癢,使用的藥膏名稱與次數,以及是否出現滲液、疼痛、發熱感等新變化。
區分觀察重點
請告知所使用藥膏的名稱與塗抹日期:請勿自行推測是否為類固醇,請準備好處方箋、藥袋或藥品容器的照片。請同時記錄塗抹部位、每日次數、使用日期以及暫停使用藥膏的日期。
如何理解
在自行突然停用或更換處方藥膏之前,請先與處方醫療人員商議。

核心內容

  • 塗抹藥膏後,哪些情況改善了,哪些症狀仍然存在?:請分別記錄例如「紅腫減少但仍感到瘙癢」或「滲液停止但每晚仍搔抓」。按部位分開記錄,可以在就診時更準確地說明塗抹藥膏後的變化以及仍然不適的地方。
  • 請告知所使用藥膏的名稱與塗抹日期:請勿自行推測是否為類固醇,請準備好處方箋、藥袋或藥品容器的照片。請同時記錄塗抹部位、每日次數、使用日期以及暫停使用藥膏的日期。
  • 若出現疼痛、膿液、發燒等新症狀,請優先就診:皮膚再次發紅與迅速擴散的疼痛、黃色結痂、膿液、發燒並非同一種情況。若眼睛周圍嚴重腫脹或懷疑感染,應優先在皮膚科等科室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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